2007年6月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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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案三年后露馅 立案三年后被诉
褚建华 王一萍 何灵鸿

  本报讯 正所谓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天台的杨某在2001年对某女实施强奸,直到3年后才被别人检举。当其他几名同案犯相继落网时,杨某逍遥法外。又一个3年过去,心存侥幸的杨某终被抓捕。6月4日,天台县检察院对他提起公诉。
  2001年四五月间的一个晚上,家住天台县城关的杨某伙同另外4名同姓青年(均已判刑),将女青年陈某带到郊外,要求与她发生性关系。陈某是其中一青年的女朋友的朋友,当时坚决拒绝。杨某等人于是用巴掌打她、用脚踢她,并将她拖进一个小房间内强行轮奸。事后陈某没有报案。
  约一个月后的某天晚上,杨某等人在溜冰场碰到陈某,又强行将她拉到郊外,实施了强奸。
  由于陈某没有报案,杨某等人的罪行一直没有被发现。3年后,由于另案犯陈某的检举,公安机关于2004年4月5日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,其他几名同案犯相继落网并判刑。杨某于2004年4月30日被批准逮捕,但一直在逃。 
  今年4月2日,杨某在一黄包车上参与聚众赌博,被北京一派出所发现。民警从网上查出他是在逃犯,便将他执行逮捕。6月4日下午,杨某因涉嫌强奸罪,被天台检察院提起公诉。